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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起诉新东方侵权获赔 后者未经允许在公众号使用肖像

更新时间:2022-07-07 15:02:42

导读 站长之家(ChinaZ.com)7月7日 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刘翔与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文书公开。文书显示,原告...

站长之家(ChinaZ.com)7月7日 消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刘翔与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刘翔诉称,被告未经允许在公众号“新东方美国中学留学”发布的文章中使用其肖像,并附商业宣传信息,构成对其肖像权的侵害。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0元、维权合理开支5000元。

被告新东方公司辩称,在获知被控侵权事实后立即进行了删除处理,主观上并无侵权故意,且客观上亦未给原告造成损失。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过高,不予认可,请求法院依法酌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经同意在涉案文章中使用刘翔肖像,构成对刘翔肖像权的侵害。

最终,法院裁定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书面致歉,并赔偿刘翔经济损失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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