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17:00:39
“青岛中院”微信公众号9月5日消息,9月1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操纵证券市场案。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案件通过现场庭审和远程视频相结合方式开庭。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高某、崔某等人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并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及交易量,涉及交易金额近70亿元,违法所得数额近三千万元,情节特别严重。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财产处置等充分发表意见,各被告人分别作最后陈述。
该案是青岛中院“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设立后,审理的一起典型证券期货犯罪案件。部分人大代表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庭审历时两天,9月2日结束,合议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