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2 18:01:05
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提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持续提升跨省区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推进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建设运营,研究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提高电力中长期交易规模,扎实推进现货试点结算试运行,积极稳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强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有机衔接。积极推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建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专项工作机制。持续推进能源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化“三零”“三省”服务,巩固提升“获得电力”工作成效。完善油气管网设施容量分配相关操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