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12 20:06:28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通知,要求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等社会考生等不同群体,实行单独招生计划、分类考试评价和单独选拔录取。同时,江苏省教育厅也公布了重选科目的保障政策,将首先建立化学科目的保障机制,保障比例定为25%,即化学考生实际人数低于25%的,考生将按25%的基数进行评分。
2021年以来,江苏省部分省级应用型本科院校和职业教育本科院校提前在高职院校招生。高职院校(包括职业教育本科院校和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从2022年起,招生院校将根据考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对口单位统一招生考试、高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考试或考核成绩招生。已通过高职院校春季“职业教育高考”等分类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形式的高校招生。
要求各地学校切实扭转应试化、功利化的选科倾向,不得限制学生选科。严禁高一提前“选科跑”;针对已经调整科目的学生,制定专门的辅导计划和辅导方案,帮助学生尽快适应调整后的科目。
根据江苏省高中生选科的实际情况,在高考综合改革体系框架内,江苏省将建立思政、地理、化学、生物4个选科再选的保障机制。如果任何一个再选学科的考生比例明显偏低,严重失衡,可以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保障比例,用于计算该再选学科考生的等级分配基数,以满足国家对该学科人才的需求。根据学生考试的实际情况,首先要落实化学科目的保障机制,保障比例为25%。
据了解,保障比例的计算主要基于国家人才的宏观需求和高校人才选拔的现实要求。以化学为例,根据国家对人才的需求,根据相关学科(专业)对化学科目选考的要求,以及近五年全国各高校对江苏的招生计划,化学科目的保障比例为当年高考实际考生总数的25%。当高考化学科目实际数占比低于25%时,化学科目保障机制将启动。考生折算原成绩时,以保证率(25%)对应的考生人数作为成绩分配基数;当高考化学科目实际人数比例等于或高于25%时,以实际参加化学科目考试人数作为等级赋值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