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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的权利(辩护人权利)

更新时间:2023-05-31 21:01:31

导读 当前大家对于辩护人权利都是颇为感兴趣的,大家都想要了解一下辩护人权利,那么小美也是在网络上收集了一些关于辩护人权利的一些信息...

当前大家对于辩护人权利都是颇为感兴趣的,大家都想要了解一下辩护人权利,那么小美也是在网络上收集了一些关于辩护人权利的一些信息来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哦。

独立辩护的权。

辩护人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

辩护人根据自己对事实和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辩护,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干涉。

阅卷权。

辩护律师行使阅卷权,无需办案机关的审批,且其他辩护人行使阅卷权则需要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许可。

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这里的案卷材料是指案卷中的所有材料。

辩护人行使阅卷权的起始时间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

在审查起诉段,辩护人应当到人民检察院阅卷;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辩护人应当到人民法院阅卷。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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