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0 11:38:23
退房违约金指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一般的退房违约金具体数额主要是由当事人约定确定的,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不能过高或过低。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关于退房违约金的数额,如果购房合同中已经写明,则按合同规定进行计算;如果购房合同中未约定,则按法定的20%进行赔偿;如果付了首付还没按揭需要退房,违约金要参照购房合同计算,一般开发商约定的违约金为房款的万分之一。但需要注意的是,国家规定退房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否则超过部分法院不予认可。